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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麼地喜歡你.....

一個朋友說所有習慣的養成需要21天,所以離開一個人也只要21天。或是失戀這段過渡期也需要21天。

先前我可以莫名就掉眼淚,邊吃飯邊哭,也無法睡覺,這幾天終於早上起床沒有那麼焦慮想哭,是不是我快要走出來了呢?終於可以放棄你,終於感覺到我們是不可能復合的,但是我卻沒有輕鬆的感覺,到底是不是我想要的?

8月中旬的時候,你明明待在聖保羅,繼續騙我說你在外面出差,結果你老闆幫你打卡說你在聖保羅高級漢堡店...你早就開始鋪梗,只要慢慢地遠離我,這樣就可以順勢說掰掰。我隱隱感覺到,那時候的我好焦慮,還覺得是我的錯,我一直在想說是我哪裡做錯了,怪自己把你逼走。

不管怎麼樣,你是個騙子這件事情,並不會改變,不管我多喜歡你,我知道其實你是個高明的騙子,你有說謊癖。就算我已經跟你說我知道實情了,你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地騙我,你到現在還敢說:「我從頭到尾都沒有騙過你」,我好想要直接開罵,該死的,你為什麼要這樣欺騙人,你覺得好玩嗎,你真的有病。

你覺得沒有人可以拆穿你的謊言,但是你忘了我是做什麼工作的,我看起來天真,但是你忘了我比大部人的人都聰明。我喜歡你到我好想要繼續裝傻,只要你在我身旁,我什麼都好,我可以假裝我不知道,可是我好想哭、好氣。

最後一次你叫我寶貝,是「寶貝,你認識任何人可以幫我帶一加(One Plus)的手機嗎?」、「寶貝,你可以幫我從美國帶iPad嗎?」及「寶貝,你的信用卡在美國可以分期付款嗎?」...愛上專門騙女人的人,喜歡這種利用女人的人,那我成了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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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我把我跟你的回憶都寫完,我就可以走出來了。人的記憶,是否可以像是哈利波特裡面的設定,自由存取,然後把它拿出我的腦海,不再去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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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滑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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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勞蒂亞油膩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