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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懶人的生活及寫作 by 舒國治

懶,是我這輩子最大的缺點,也可能是這輩子我最大的資產。因為懶,太多事皆沒想到去弄……

我原來不是想去旅行什麼的,是我大半生沒在工作崗位上,於是東跑西蕩,弄得像都在路上,也就好像便如同是什麼旅行了。
至於我為什麼沒上班,也可以講一講。因為爬不起來。我那時(年輕時)晚上不肯睡;晚上,多好的一個字,有好多事可以做,有好多音樂可以聽,好多電影可以看,好多書可以讀,好多朋友可以聊天辯論,有好多夢可以編織,於是晚上不願說睡就睡。而早上呢,沒有一天爬得起來。即使爬得起也不想起,因為夢還沒作完。
還有,不是不願意上班;是還不曉得什麼叫上班。因為六、七十年代台灣的「上班」面貌,老實說,很荒謬;且看那年代的電影中凡有拍上班的,皆不知怎麼拍,也拍不像。何也?乃沒人上得班也。當然也就沒有人會演上班。及於此,你知道台灣那時是多好的一塊天堂,是水泥瀝青建物下的大溪地;人散散漫漫,蕩來蕩去,是很可以的。蕩進了辦公室,說是上班,也是可以的。至於上出什麼樣的班來,那就別管了。所以我呢,打一開始也不大有上班的觀念。後來,終於要上班了,也坐進辦公室了,我發現,不知道幹什麼事好。再觀看別人,好像也沒什麼不得了的公在辦。便這麼,像是把人懸在辦公室裡等著去學會如何上班。正因為這樣,你開始注意到台灣的辦公室空氣不夠(還說成是「中央空調」云云)、屋頂太矮、地方太擠(大夥兒相距極緊極近,每個人能有自己思想的空間嗎?)。
我固然太懶,但即使不懶,以上的原因足可以使我這樣的人三天兩天就放棄。

沒學會上班

倒不是原則上的不想上班,是還不想在那個時候上班。心想,過些日子才去開始上班。只是這過些日子,一過便過了好多好多年。
另就是,心目中的上班,如同允諾每天奔赴做同一件事。這如何能貿然答應呢?我希望每天睜開眼睛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轉搭兩趟公車去市郊看一場二輪電影便興沖沖的去。想到朋友家埋頭聽一張他新買到的搖滾唱片便興沖沖的去了。想與另外三個興致高昂的搭子一同對著桌子鏖戰方城來痛痛快快的不睡覺把這個(或兩三個)空洞夜晚熬掉,便也都滿心的去。
便是有這麼多的興致沖沖。
終至上不得班。
另者,不願貿然投身上班,有不少在於原先有十多年的學校之投身,甚感拘鎖,這下才剛脫韁,焉能立刻又歸營呢?
當然,每天一起床就去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看起來應該是最快樂的了;然愈做往往會愈窄,最後愈來愈歸結到一二項目上,便也像是不怎麼特別好玩了,甚而倒有點像上班了。人們說武俠作家很多原先是迷讀武俠小說者,廢寢忘食,後來逐而漸之,索性自己下手來寫。喜歡唱戲的,愈唱愈迷,在機關批公文也自顧自哼著,上廁所也晃著腦袋伴隨劈里啪啦屁屎聲還哼著,終至不能不從票友而弄到了下海。
我也曾多麼喜歡打拳,然每天一早固定跑去公園打拳,如何做得到呢?
每天一起床,其實並沒奔赴自己最想做之事,只是不去做不想做的事罷了。就像一起床並不就立刻想去刷牙洗臉一樣。若不為了與世相對,斷不願刷牙洗臉也。
懶,是我這輩子最大的缺點,也可能是這輩子我最大的資產。因為懶,太多事皆沒想到去弄。譬似看報,我從沒有看報的習慣(當然更不可能一早去信箱取報紙便視為晨起之至樂)。不但不每日看,也不幾個月或幾年看一回。倘今天心血來潮看了,便看了。沒看,斷不會覺得有什麼遺漏之憾。有時,突然想查一些舊事了,到圖書館找出幾十年前的舊報紙,一看竟是埋頭不起,八小時十小時霎間飛過。這倒像是看書了。
我對當日發生的事情,奇怪,不怎麼想即刻知道。
我對眼下的真實,從不想立時抓住。我總是願意將之放置到舊一點。
但不想每天時候到了便去摸取報紙的真正理由,我多年後慢慢想來,或許是我硬是不樂意被這小小一事(即使其中有「好奇」的廉價因素)打壞了我那原本最空空蕩蕩的無邊自由。

於自由之取用

可以那麼樣的自由嗎?有這樣的自由的人嗎?
我躺在床上,蹺著腳,眼望天花板。原本是睡覺,但睡醒了,卻還未起床,就這麼望著天花板,若一會兒又睏了,那就繼續往下睡。反正最後還是睡,何必再費事爬起來。
出門想吃早飯,結果一出去弄到深夜才回家。接著睡覺。第二天又在外逛了一天。傍晚有一個人打電話來,說這兩天全世界都在找我,卻打電話怎麼也找不到我。乃我沒有答錄機,也沒有手機,所以他們急得要命時,我卻一點沒感覺。
當他們講出找我的急切因由時,我聽著很不好意思,也很心焦,當時亦深覺抱歉,差一點認為應該要裝設答錄機甚至手機了。但第二天又淡卻了這類念頭。
倒不是為了維護某份自由,不是。是根本沒去想什麼自由不自由。
每天便是吃飯睡覺。想什麼時候吃什麼時候睡,就何時吃與睡。單單安頓這吃飯睡覺,已弄得人糊裡糊塗;別的事最好少再張羅。吃飯,是在外頭;睡覺,是在深夜;辦這兩件事時皆接不到電話。這兩件事之外,其他皆不是事;如看報啦、如看電影啦,與人相約喝茶喝咖啡喝酒啦、買東西啦,等等等等,都是容易傷損吃飯與睡覺,故不宜太做張羅。
只有極度的空清,極度的散閒,才能獲得自由。且是安靜的自由。
像遠足(hiking)便不行,它像是仍有進度、仍有抵達點;必須是信步而行,走到哪裡不知道,走到何時不知道,那種信步而行方能獲得高品質的自由,心靈安靜下深度滿足的自由。尋常人一輩子很有效率、很努力、很有成就的過日子者,不可能了解前述的「自由」。
像現下這一刻,深夜三點半,我剛自一書店逛完出來,肚子餓了;我想吃的早點———豆角包子與韭菜包子,再帶一碗綠豆稀飯這種北方土式口味———要到五點多才開,怎麼辦?我絕不會就近在7-Eleven買點什麼打發,我會熬到五點多然後很完備的吃上這頓早點。
太自由了。真是糟糕。我竟然不理會應該馬上睡覺、第二天還有事等等可能的現實必須。然我硬是如此任性。人怎麼可能那麼閒?
我對自由太習慣去取用,於是很能感受那些平素不太接獲自由的人們彼等的生態呈現。
因為只顧自己當下心性,便太多名著因自己的不易專注、自己的不堪管束而至讀沒幾頁便擱下了。
固然也是小時候的好動,養不成安坐書桌習慣,聽牆外有球聲嬉鬧聲早奔出去了。
我固也能樂於偶爾少了自由,像當兵、像上班、像催促自己趕路、像逼自己完成一篇稿子等等。然多半時候,我算是很散漫、很懶惰、很不打掃自我周遭的一種姑且得取自由者。
但這也未必容易。主要最難者是要有一個自由且糊塗的家庭環境,像一對自由又糊塗的爸爸媽媽,他們不管你,或他們不大懂得管你的必要。當然,不是他們故意不愛管,而是他們的時代要有那股子馬虎,他們的時代要好到、簡潔到沒什麼屁事需要去特加戒備管理的。
這種時代不容易。有時要等很久,例如等到大戰之後。
這種時代大約要有一股荒蕪;在景致上,沒什麼建設,空洞洞的,人無啥積極奔赴的價值。在人倫上,沒什麼嚴謹的鎖扣,小家庭而非三代同堂,不須顧慮伯伯叔叔等分家分產之禮法。在地緣上,微有一點僻遠,譬如在荒海野島,與禮法古制的中心遙遙相隔,許多典章不講求了,生活習尚亦可隨宜而制,鬆鬆懈懈愉愉快快,窮過富過皆能過成日子。因太荒蕪,人們夜不閉戶。因太荒蕪,小孩連玩具亦不大有,恰好只能玩空曠,豈不更是海大天大?

從無到有之所見

我是在五十年代度過我的童年時光的,故舉凡五十年代的窮澹與少顏色,頗會薰染著我很長很深一陣子。那是二十世紀的中段,是戰後沒太久,彼時瀰漫的白襯衫、黃卡其褲這類穿著,可能我一輩子亦改不了。
早先沒有電視,1962始有。電話亦極少人家有。
先是全是稻田,其間有零星的農家三合院。所謂田野,是時在眼簾的。
孩童的自己設法娛樂,像抓著陌生人衣角混入影院觀影。
自求多福(偷魚賣、賭圓牌賣錢)。
自由找事打發精力時間。故發展出許多無中生有的想像力。
大多是矮房子。後來才有公寓,繼而有電梯大樓。
小學生常有赤腳者。那時的仁愛國校(是的,正是今日東區的仁愛國小),窗外極空曠,先是操場,操場後是一望無際的農田與三兩戶農家,學生自草坡農家赤腳上學,上了一兩堂,沒意思了,便自然而然的回家了(譬似想起了家裡的牛,他心中未必有逃學之念),不久,遠遠可見其母打著罵著,他則躲著奔著,一步步由遠至近走回校來。這一切,完全無聲,一個長鏡頭完成。
人生與電影相互影響
我們並沒有太多「兒童片」可看(正如我們沒像今日孩子有恁多玩具一般),故我們所觀電影,便自然而然是大人看的電影。《美人如玉劍如虹》(Scaramouche),雖有「劍」,但更多「美人」,其實是大人看的電影。《原野奇俠》(Shane),片中雖有小孩,我們才不管他,我們想看的是槍戰,此片當然也是大人看的電影。
你看什麼電影,顯示出你的人生。
你是什麼生活下的人,也造成你會選哪些電影看。(上)

人要任性,任性,任性。如今,已太少人任性了。不任性的人,怎麼能維持健康的精神狀態?他隨時都在妥協、隨時在抑制自己,其不快或隱忍究竟能支撐多久?自己要做得了主…
直到今日,我仍希望每幾個星期看一場電影院裡的日本古裝片,像《宮本武藏》(稻垣浩的或內田吐夢的)或《新平家物語》(溝口健二),或《上意討》(小林正樹)這一類。或每幾星期看一部美國西部片。何也,小時欣賞所好的一逕延續也。這類故事充滿著英雄,對小孩的想像世界甚有激勵,對有些固執己念的小孩甚至更盼想自己將來要如何如何。我從來不想念幼時所觀國片的武俠片,乃太劣製、太接近,也太不英雄感了,這便如同你所見身旁、街坊之人總覺太過市井小民之現實,你很難把他們放在眼裡似的。

獨處與群聚

人生際遇很是奇怪,我生性喜歡熱鬧、樂於相處人群,卻落得多年來一人獨居。我喜歡一桌人圍著吃飯,卻多年來總是一人獨食。不明內裡的人或還以為我好幽靜,以宜於寫作;實則我何曾專志寫作過?寫作是不得已、很沉悶孤獨後稍事抒發以致如此。
若有外間鬧熱事,我斷不願靜待室內。若有人群活動,我斷不願自個一人寫東西。
因此,我愈來愈希望我所寫作的,是很像我親口對友朋述說我遠遊回鄉後之興奮有趣事蹟,那種活生生並且很眾人堪用的暖熱之物;而不是我個人很幽冷孤高的人生見解之凝結。
倘外頭有趣,我樂意只在睡覺時回家。就像軍隊的營房一樣,人只在就寢前才需要靠近那小小一塊鋪位。
顯然,我的命並不甚好;群居之熱鬧與圍桌吃飯之香暖竟難擁得。或也正因如此,弄得了另外一式的生活,便是寫作。不知算不算塞翁失馬?
終於,
往寫作一點點的靠近了
我在最不優美年代(1970年代)的最不佳良地方(台灣)濡染成長,致我之選取人生方式不自禁會有些奇詭,以是我也會逃避,終於我像是要去寫作了。七十年代,我所謂的最醜陋的年代,幾乎我可以看到的世相,皆令我感到嫌惡,人只好藉由創作去將之在內心中得到一襲美化。
欲滿獲想要創作的某種感覺,連白天也想弄成黑夜。太光亮,不知怎麼,硬是教人比較無法將感覺沉淪至深處、沉淪至呼之欲出。
便此增加了極多的熬夜。
另一種把白天弄成黑夜的方法,是下午便走進電影院。
中年以後,要教自己白天便鑽進電影院,奇怪,做不到了。
及於寫作,於我不惟是逃避,並且也是我原所閱讀過的小說、散文等並不能打動我。他們所寫的,皆非我亟想進入之世界;他們所寫的,亦非我這台灣生長的孩子自五十年代看至七十年代所累蘊心中的悲與苦、樂與趣等等堪可相與映照終至醒人魂魄動人肺腑者。終於我只能自己去創想另一片世界。這如同人們盛言的風景,你發現根本不合你要,你只好繼續飄盪,去找取可以入你眼的景色。我一生在這種情況下流浪。
一直到幾年前,我都始終還沒有把自己當成是一個「作家」。看官這一刻突然聽我如此說,或許覺得詫異,然而真是如此。幾年前我們開高中同學會,多半同學還不知道我是個作家,我自己也不認為是。
主要我年輕時並沒以作家為職志。雖我也偶寫點東西。再就是寫得太少,稱作家原就丟人,何必呢?最主要的,其實是自己心底深處隱隱覺得:倘人夠屌,是作家不是作家壓根不重要。
便這最後一項,直到今天我仍這麼認為。尤其是活得好、活得有風格,做什麼人都好。是作家亦好,不是作家也一樣好。
乃在人不該找一個依仗;不管是依仗名銜(如作家,如教授,如部長,如總經理,如某人的小孩),抑是依仗資產(如八千萬、一億,如幾萬畝地,如身上的珠光佩飾),皆是無謂事,並且益發透露其自信之不夠。
又睡覺的韻律,亦孤立了我的作息。怎麼說呢?譬如今日睡得極飽,至中午醒來,至夜闌人靜時,所有的地方皆已打烊,全市已無處可去,我也趕最後一班公車回到了家裡,這時候呢,良夜才始,人猶不感睏,又有一腔的意念想發,於是東摸摸西摸摸終弄到索性在紙上寫一點什麼,寫著寫著便終於成為寫東西了。
這說的是三十年前。
另就是,七十年代是最好的聊天的年代;並且,那時候台灣可能也是全世界聊天最好的地方;須知美國便不是。因有聊不完的話題,有聊不完的電影與創作觀念,還有多之又多、毫不感膩的各方朋友,便此造成台北竟是一塊幾乎算是最能激勵創作的小小天堂了。至少我的創作與聊天甚有關係。我愈是在最後一班公車前聊天聊至熱烈,愈是會在回家後特別有提筆寫些什麼之衝動。譬似那是適才洶湧狂論之延續。
人和人能講上話,並且講得很富變化、很充滿題材,這是多美的事。有的人一輩子不聊天,他的情思如何宣吐?有的人只愛聽,不發表自己言論。亦有人搶著講,不聽別人說;這是較怪的,或許稱得上是過度幽閉下的精神官能症。

賭徒

有時驀然回頭看自己前面三十年,日子究竟是怎麼過過來的,竟自不敢相信;我幾乎可以算是以賭徒的方式來博一博我的人生的。我賭,只下一注,我就是要這樣的來過———睡。睡過頭。不上不愛上的班。不賺不能或不樂意賺的錢。每天挨著混———看看可不可以勉強活得下來。那時年輕,心想,若能自由自在,那該多好,即使有時餓上幾頓飯,睡覺只能睡火車站,也認了。如今五十歲也過了,這幾十年中,竟然還都能睡在房子裡,沒睡過一天公園,也不曾餓過飯,看來有希望了,看來可以賭得過關了,看來我對人生的賭注下在胡意混自己想弄的而不下在社會說該從事的,有可能是下對了。雖然下對或下錯,我其實也不在乎。行筆至此,怎麼有點沾沾自喜的驕傲味道。切切不可,戒之戒之。倒是可供年輕人有意堅持做自己原意必做之事的淺陋參考也。
有人或謂,當然啊,你有才氣,於是敢如此只是埋頭寫作,不顧賺錢云云。然我要說,非也。我那時哪可能有這種「膽識」?我靠的不是才氣,我靠的是任性,是糊塗。但我並不自覺,那時年輕,只是莽撞的要這樣,一弄弄了二、三十年。
只能說,當時想要擁有的東西,比別人要縹緲些罷了。
好比說,有些人想早些把房子置買起來,有些人想早些把學位弄到,有些人想早些在公司或機關把自己的位置安頓好。而我想的,當年,即使今日,全不是這些。
十多年前,有個朋友與我聊起,他說:「有沒有想過,倘有一個公司願請你擔當某個重任,如總經理什麼的,年薪六百萬之類,但必須全心投入,你會去嗎?」我說:「這樣的收入,天價一般高,我一輩子也不敢夢見,實在太可能打動我了,但我不會去。為什麼?因為我是台灣人;這工作做了十年,不過六千萬,六千萬在台灣,買房子還買不到像樣的;若是不買房子,根本用不了那麼大的錢;六千萬若拿來花用,享受還只是劣質的。故這六千萬,深悉台灣實況的人,根本不用太看得上眼。更主要的,我會想,我的四十五歲至五十五歲這十年,是一生中最寶貴、最要好好抓住的十年,我怎麼會輕易就讓幾千萬給交換掉呢?」
時光飛逝,轉眼又是十年。我今天想:我的五十五歲至六十五歲的這十年,因更衰老了,更是一生中最寶貴、最要好好抓住的十年,更不會做任何的換錢之舉了。
錢,是整個台灣最令人苦樂繫之悲歡繫之的東西;我這麼窮,照說最不敢像前述的那麼大言不慚,也非我看得開看得透,這跟不洗澡一樣,你只要窮慣了髒慣了,並一逕將那份糊塗留著,便也皆過得日子了。我常說我銀行存款常只有一千多元,這時我注意到了,接著兩三天會愈來愈逼近零了,然總是不久錢又進來了。我總是自我解嘲,謂:「人為什麼要把別人的錢急著先弄進自己的戶頭裡?為什麼不能讓他人先替你保管那些錢?」
倒像是某首藍調的歌名所言:I love the life I live, I live the life I love.(我愛我過的生活,我過我愛的生活。)
人要任性,任性,任性。如今,已太少人任性了。不任性的人,怎麼能維持健康的精神狀態?他隨時都在妥協、隨時在抑制自己,其不快或隱忍究竟能支撐多久?
自己要做得了主。
不會人云亦云,隨波逐流。不會時間到了叫吃飯就吃飯、叫洗澡就洗澡,完全不傾聽自己的靈魂深處叫喚。不會睡覺睡到沒自然足夠便爬起來。睡眠是任性的最佳表現,人必須知道任性的重要。豈不聞日諺:「愈是惡人,睡得愈甜。」吾人有時亦須做一下惡人。
近時有讀者問起我的過日子、我的遊歷、我寫東西種種,口頭上演講我亦答了一些,今日在此索性多談一點,便成了這篇稿子。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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